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的核心区别之一,在于其搭载的锂离子动力电池,而这类动力电池属于UN3171第九类危险货物,具有易燃易爆、易发生热失控等安全风险,其运输环节的合规性,不仅关系到海关监督管理要求的落实,更关系到人员与货物的运输安全,是新能源汽车出口环节的重要合规风险点。当前,新能源汽车出口主要以海运为主,其动力电池的运输需同时遵守海关监管规定、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)及我国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,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《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》,进一步细化了锂电池海运的安全要求,对动力电池的申报、检验、包装、装载、船舶设备配置等作出了强制性规定,进一步提升了动力电池运输的合规门槛。
结合当前执法实践,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输的高频合规风险,大多分布在在四个方面,多与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要求不了解、侥幸心理相关。一是危险货物未申报风险,部分企业为节省申报时间、降低运输成本,隐瞒动力电池的危险属性,将搭载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或单独运输的动力电池,按普通货物申报出口,未向海关、海事局提交危险货物分类鉴定报告、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等相关单证,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,还可能引发运输安全事故,面临严厉处罚。二是包装不合规风险,动力电池的包装需符合IMDG规则及我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准,需使用防火、防短路、防泄漏的专用包装,且包装需经过检验合格,粘贴相应的危险货物标识;但部分企业为减少相关成本,使用普通纸箱、塑料箱等非专用包装,未对动力电池进行绝缘处理,未粘贴危险货物标识,极易导致动力电池短路、泄漏,引发自燃、爆炸等安全事故。三是运输条件违规风险,动力电池的运输需委托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船舶、货代公司,船舶需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火、灭火设备,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许可;但部分企业为降低运输成本,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船舶、货代承运,或在装载过程中未对新能源汽车做固定、未将动力电池与其他货物隔离,存在热失控、碰撞起火等安全风险。四是应急资料缺失风险,动力电池运送过程中,可能因短路、碰撞等原因引发热失控、自燃等事故,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资料与设备;但部分企业未随货携带动力电池热失控应急处置方案、专用灭火器材,船员、货代人员未接受过动力电池应急处置培训,无法及时应对运输途中的突发事故,可能会引起事故扩大,造成更大的损失。
某货代公司锂电池运输违规案,就充分体现了动力电池运输违规的难以处理的后果,为公司可以提供了深刻警示。2025年8月,某货代公司接受某新能源企业的委托,承运50辆新能源汽车出口,该货代公司为降低运输成本、加快运输时效,未按规定向海关、海事局申报动力电池的危险属性,将搭载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按普通货物申报;在包装环节,使用普通纸箱包装备用动力电池,未对备用电池进行绝缘处理,未粘贴第九类危险货物标识;在船舶装载环节,将新能源汽车与普通货物混放,未采取防火隔离措施,也未对车辆做固定。船舶航行途中,其中1辆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因包装不当、与其他货物碰撞导致短路,引发热失控,产生明火,所幸船员发现及时,采取了紧急灭火措施,未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与货物损失,但仍导致船舶延误、货物滞留。海事局、海关联合调查后认定,该货代企业存在危险货物未申报、包装违规、装载不当等多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违反了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)、《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的相关规定,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、暂扣船舶危险货物运输资质3个月、涉事车辆退运的处罚决定,货代公司不仅承担了巨额罚款,还丧失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,后续业务受到严重影响,委托企业也因货物退运、延误,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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